本報訊(記者彭 燮)11月8日,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案在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原告阿里巴巴集團以侵權為由,將3名利用惡意差評敲詐商家、已被刑事判決的差評師訴至法院,請求法院判令賠償1元,并在淘寶網主頁賠禮道歉。阿里巴巴集團高級法務專家張譯文表示,惡意差評行為,不僅直接損害被敲詐的商家權益,也侵犯了阿里對評價數據所享有的合法權益,更為嚴重的是誤導了消費者,破壞了良好的營商環(huán)境。本案只是阿里打擊惡意差評行為的第一步,未來還將聯(lián)合受害商家共同起訴。
據悉,2017年4月,杜某、邱某、張某先通過購物惡意寫虛假差評、再以刪除差評為要挾,向賣家索取錢財。阿里巴巴安全部在接到商家舉報后,協(xié)助警方偵破此案。據警方調查,落網前,三人共敲詐勒索了5位商家,每筆600~8800元不等,共計2萬余元。2017年11月,海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杜某等3人緩刑,并處罰金。
“阿里打1元官司、要求被告上淘寶致歉,并非為了賠償,更是為了警示惡意行為,明確各方在電商平臺交易活動中的行為邊界。”張譯文指出,針對惡意差評行為,近年來阿里不斷完善投訴舉報機制,升級評價規(guī)則。自2017年開展打擊惡意行為專項行動以來,阿里已經配合多地公安機關破獲20余起利用惡意差評對商家進行敲詐的案件。 |